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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时间:2010-03-24 11:54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是目前公认的诊断糖尿病的金标准,在血糖增高但尚未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时,为明确是否患糖尿病,可以采用OGTT进行鉴别诊断。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注意事项和方法;

  1.患者接受试验前应避开脑梗塞、心肌梗死、外伤、手术等各种应激状态至少2周以上。

  2.停用能够影响血糖的各种药物如糖皮质激素、避孕药、噻嗪类利尿剂等至少1周以上。

  3.试验前3天保证规律饮食,每天进食碳水化合物的量不少于150克。

  4.试验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不应再进食。

  5.试验当日将75克葡萄糖粉(小儿按1.75克/千克体重计算,总量不超过75克)溶于250~350毫升温开水中,早晨7点空腹(服糖前0分钟)抽静脉血查血糖,同时留尿查尿糖后,在3~5分钟内饮完糖水,从饮第一口糖水开始计时,于30分钟、60分钟、120分钟和180分钟分别抽静脉血查血糖和留尿查尿糖(每次留尿前30分钟应排尿一次并弃去),有条件者可在各时点同时抽血查血浆胰岛素或C肽。

  空腹血糖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的意义空腹血糖正常值不大于110mg/dl(6.1mmol/L),且服糖后120分钟不大于140mg/dl(7.8mmol/L)。如果空腹血糖≥126mg/dl(7.0mmol/L),且服糖后120分钟血糖≥200mg/dl(11mmol/L)者可确诊为糖尿病。介于正常和糖尿病之间者为糖耐量低减(IGT),单纯空腹血糖介于正常和糖尿病之间者又称空腹高血糖状态(IFG)。

  急性肝炎、严重肝硬化和胃大部切除后的患者服糖后60分钟和120分钟的血糖可急剧升高超过200mg/dl(11.1mmol/L),故此时的血糖值只作参考,不作为诊断糖尿病的依据。

  哪些病人需要作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必须按要求正规操作,OGTT的结果才是可信的。试验中需要多次抽静脉血,对患者很不方便,所以临床上要准确地掌握适应症。一般来说,患者存在下列情况应作OGTT:

  1.用于糖尿病的诊断空腹血糖大于110mg/dl且小于126mg/dl者;餐后2小时血糖大于140mg/dl,且又小于200mg/dl者;女性患者有过期妊娠、产出巨大胎儿或死产病史者;发生自发性低血糖者。

  2.判断胰岛β细胞分泌功能一般以服糖0分钟到30分钟胰岛素分泌的上升量(μU/ml)与血糖上升量(mg/dl)的比值△IRI/△PG作为判断指标,该比值<0.4者可判断为胰岛β细胞分泌功能低下。例如测得某患者0→30分钟血糖90→200(mg/dl),胰岛素10→50(μU/ml),则该患者的△IRI/△PG为:(50-10)/(200-90)=40/110=0.36,提示该患者胰岛β细胞功能低下。

  3.其他如用于判断胰岛素抵抗等。下列情况不宜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1.已经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如果根据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或随时血糖检查,已经确诊为糖尿病,就不要再为诊断而行OGTT。也有一些患者诊断糖尿病以后经过调整生活方式、控制饮食、运动锻炼和控制体重等,血糖控制较好,甚至已恢复正常血糖,反过来又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患有糖尿病,这时除继续保持上述非药物治疗措施外,定期规律地监测血糖即可,不必再行OGTT。

  有些糖尿病患者因为种种原因,需要判断胰岛β细胞分泌功能,这时要根据血糖情况判断能否进行OGTT。如血糖控制不佳,空腹血糖中等度高或以上者不宜进行OGTT。

  2.严重的肝病患者严重的肝病患者,如急性肝炎、严重的肝硬化等,肝细胞不能迅速摄取葡萄糖并在胰岛素的参与下将其转化为糖原储存,服糖后血糖往往超过诊断标准,但不可误诊为糖尿病。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作OG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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