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科室管理 质量控制 服务沟通
返回首页

临床实验室消毒技术规范(3)

时间:2010-10-19 17:28来源:幸福检验 xf366.com 点击:
②夹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接种环、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清洁,进行微生物检验时,应重新灭菌,金属工具可烧灼灭菌或消毒液浸泡;玻璃制品可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
③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g,搅匀后作用2h-4h倒入厕所或粪池内;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固形标本,焚烧或加2倍量漂白粉溶液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厕所或化粪池;
④盛标本的容器,若为一次性使用纸质容器及其外面包被的废纸,应焚毁;对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塑料或陶瓷容器,可煮沸15min,可用1000mg/L有效氯的票被粉澄清液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浸泡2h-6h,消毒液每日更换,消毒后用水洗净或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采样者,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备用;
⑤废弃标本及其容器应有专门密闭不漏水的污物袋(箱)存放,专用集中、烧毁或消毒,每天至少处理一次。
 
八.实验室污染区的消毒
实验室污染区的各种表面消毒包括:
①桌椅等表面的消毒:每天开始工作前用湿布抹擦1次,地面用湿拖把擦1次,禁用干抹干扫,抹布和拖把等清洁工具各室专用,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晾干。下班前用250mg/L-500mg/L有效溴消毒液或0.1%-0.2%过氧乙酸抹擦1次。地面的消毒:用2倍浓度上述消毒液拖擦。
②各种表面也可用便携式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表面照射消毒。
③若被明显污染,如具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物外溢、溅泼或器皿打破、洒落于表面,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mg/L-2000mg/L有效溴或有效氯溶液,或0.2%-0.5%过氧乙酸溶液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物表面,保持30min-60min,再擦,拖把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h。
④若已知被肝炎病毒或结核杆菌污染,应用20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溶液或0.5%过氧乙酸溶液擦拭,消毒30min.
------分隔线----------------------------
赞助商链接
推荐内容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