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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验室消毒技术规范

时间:2010-10-19 17:28来源:幸福检验 xf366.com 点击:
.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实验室器材、检验单、废弃标本及相关人员的消毒。检验科的工作场所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储藏室、培养基室和试剂室;半污染区指卫生通道、更衣室、缓冲间;污染区包括标本收集、存放、处理室、检测室。
 
. 消毒原则:
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应分别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处理。清洁区和污染区的消毒要求、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若清洁区和污染区无明显界限,按污染区处理。
清洁区若无明显污染,应每天开窗通风换气数次,湿式清洁台面、地面1次;污染区在每天开始工作前及结束工作后,台面、地面应用含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液各擦拭1次,空气选用循环风动态消毒法消毒处理,废弃标本应分类进行消毒处理后排放。半污染区环境消毒同污染区,工作衣、帽每周换洗2次,拖鞋每天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250mg/L的二溴海因或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1次。所以清洁消毒器材(抹布、拖把、容器)不得与污染区或半污染区共用。工作人员每次下班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1min-2min。结核病专业检验室工作人员,每次连续佩戴口罩不得超过4h,工作衣若有明显致病菌污染或从事烈性菌标本检验后,应随时更换,及时进行消毒灭菌。
 
. 检验单的消毒:
污染检验单送出前用便携式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距检验单面不高于3.0cm缓慢移动,照射3s-5s,必须两面照射;也可用经卫生部批准的专用甲醛消毒器薰蒸消毒。
 
. 空气的消毒:
对污染区内明显产生传染性气溶胶的操作(搅拌、研磨、离心等),特别是可通过呼吸道传播又含有高度传染性微生物(炭疽杆菌、分枝杆菌、球孢子菌、组织胞浆菌、军团菌、流行性感冒病毒等)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负压)内进行,使空气经细菌滤器或热力杀菌通道排出室外,柜内形成负压。要求严格无菌的操作如倾倒培养基、菌种转种和细胞转瓶等,应在100级洁净间或100级生物安全柜内进行,使空气经初效、中效及高效滤器进入室(柜)内,形成正压,极大限度地减少污染。但应注意及时更换滤器,定时检测滤效。
 
. 器材消毒:
除已知无传染性器材外,凡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过临床检验标本的器材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应进行消毒处理。
1. 金属器材
①小的金属器材如接种环,用酒精灯烧灼灭菌。当接种环上有较多污染物时,应先在火焰上方,把接种环烤干后再缓慢伸入火焰灼烧,以免发生爆裂或溅泼而污染环境;
②较大的金属器材或锐利的刀剪受污染后不宜烧灼灭菌,可用2%碱性/中性戊二醛溶液浸泡2h后,洁净水冲洗、沥干,再用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
2. 玻璃器材
①采集标本的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要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污染的吸管、试管、滴管、离心管、玻片、玻棒、玻瓶、平皿等,应立即浸入含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剂中浸泡4h,再清洗干净、烘干。也可浸入洗涤剂或肥皂液中煮沸15min-30min,反复洗刷,沥干,37℃-60℃烘干;
②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压力蒸汽灭菌30min,趁热将琼脂倒弃,再刷洗;
③用于生化检验或免疫学检验者,洗刷后浸泡于重络酸钾-浓硫酸清洁液内24h,彻底冲洗,最后用蒸馏水冲洗3遍,沥干,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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