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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兴山县2010年卫生技术人员招聘(2)

时间:2010-05-17 20:26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6月3日上午8点至10点在人民医院会议室。
2、面试: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在3:1比例以内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超过计划数3:1比例的,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综合考察应试对象的专业知识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应试对象根据抽签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然后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6月3日下午2点,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操作
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应知应会的技能操作。
考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6月2日上午8点在县人民医院门诊七楼。
4、考核: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报考人必须在2010年5月27日前将考核所需证件、材料提供给县卫生局政工股,过期不予计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兴山县2010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计分表》。
5、成绩公布: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各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定名次,对所有考生的成绩予以公布。
成绩公布时间:2010年6月4日。
((((四)体检
1、根据公布考生的总成绩,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各用人单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的,经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然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已经录用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经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然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县卫生局统一调配。
五、待遇
招聘卫生技术人员一经聘用纳入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聘用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待遇。
六、招聘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招聘工作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考生必须遵守招聘的各项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尊重工作人员,凡干扰招聘工作秩序,聚众闹事,辱骂恐吓工作人员的,
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后不得在兴山辖区内从事医疗卫生活动。
二0一0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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