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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中心医院2010年毕业硕士研究生招聘(2)

时间:2010-05-17 20:23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二、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2、掌握本专业的必备技能和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
3、2010年应届医学硕士研究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学位和学历;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市中心医院人事处,网址:www.lshospital.zj.cn。报名时间:2010年4月—2010年6月底。联系电话:0578-2681013,联系人;刘静,邮编:323000。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的内容为英语与专业知识。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英语测试,专业知识以招考的专业确定具体的内容。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总分为200分。
(三)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采用现场抽答题的方式,由医院领导及相关科室的专家组成考官组对应聘者进行现场抽题答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四)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1∶1.3的比例(个别报考人数少的专业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合格后,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通过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中心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丽水市卫生局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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