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四川省浙江省 安徽省 江西省 江苏省 河南省 陕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内蒙古 黑龙江 河北省 辽宁省 吉林省 台湾省 福建省 湖北省 甘肃省 青海省 贵州省 云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宁夏 澳门 香港 广西 新疆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 页 > 招聘信息 > 浙江省 >

浙江富阳市卫生局2010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时间:2010-05-13 18:09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因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富政办〔2006〕6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10年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08年1月1日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富阳户籍(含富阳生源)毕业生;
2、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妇产科、儿科、医学影像、病理、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富阳户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凡符合招聘专业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其它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6日以后出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考。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10年富阳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6日-5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富阳市卫生局四楼大会议室(富春街道桂花路17号)。
3、报名手续:凡符合招聘条件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随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对应的报名点接受资格初审,填写《报名表》,每位报考对象限报1个专业岗位。
如报考人数不足招聘专业岗位计划1:1.2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富阳人才网和富阳卫生网进行公告。
对报考对象在整个招考录用过程中,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立即终止或取消其考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岗位相关知识(70%)和公共知识(30%)。具体事宜在5月26日下午2时领取准考证时通知。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富阳人才网和富阳卫生网上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在笔试时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计划数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专业岗位计划数≤4的,进入面试名额为“计划数+1”;不足规定比例或名额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面试实施3天前,若有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本招聘专业岗位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合计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如成绩相等,则按未保留一位小数前实际计算成绩进行排位,再相等时,则以笔试高者排位在前。
各专业岗位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总成绩60分。
(三)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根据公布的专业岗位计划数及报考条件,按1:1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对照专业岗位设置的具体条件选择招聘单位。
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专业岗位选择,在本招聘专业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分隔线----------------------------
赞助商链接
推荐信息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