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四川省浙江省 安徽省 江西省 江苏省 河南省 陕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内蒙古 黑龙江 河北省 辽宁省 吉林省 台湾省 福建省 湖北省 甘肃省 青海省 贵州省 云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宁夏 澳门 香港 广西 新疆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 页 > 招聘信息 > 浙江省 >

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时间:2010-04-10 22:34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拟录用人员经人事部门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期取得学历证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87418607(鄞州区卫生局)、87525419(鄞州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分隔线----------------------------
赞助商链接
推荐信息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