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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病人如何输血?

时间:2010-03-21 16:05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大面积深度烧伤后常出严重烧伤休克。输液和输血是其抗休克的主要措施。有些人认为,烧伤早期不宜输血。但通过大量实践经验认为:严重烧伤休克期要输注胶体,且全血补充应占胶体总量的1/3左右,烧伤休克输血后血液粘度并不增加;相反地,低蛋白血症的发生率明显减少。

   输血措施:根据烧伤的病理生理特点和临床表现,临床上一般将其分为:休克期、感染期、修复期三期。

   1、休克期 烧伤早期(前24小时内),应尽快恢复和维持血容量,常用晶体和/或胶体液。烧伤面积小于50%,尤其是小面积的III度烧伤,可单纯输注晶体液,但量要足。烧伤面积大于50%,胶体补给以血浆和全血为主。补液剂量为第一个24小时,每公斤体重每1%烧伤面积补:成人1.5毫升,儿童1.8毫升,婴儿2毫升;第2个小时剂量减半。

   2、感染期 烧伤后期由于红细胞存活期缩短,侵袭性感染等因素所致骨髓造血功能抑制,常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贫血,应及时输注浓缩红细胞或全血,使其血红蛋白含量达到正常范围的高界,以利于病情的好转和上皮的生长。出现严重烧伤后败血症并粒细胞减少者,在以抗生素治疗为主情况下,可据情输注粒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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