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理论考核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部分岗位需进行技能实际操作考试)。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医疗、科研、护理、医技、药剂、工程、实验等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279名。(详见《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且与原单位无劳动劳务关系的社会流动人才。以招收具有研究生学历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社会流动人才为主。实行聘任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见习培训制度的人员签订《见习培训协议》。 1、政治合格。未参加过“法轮功”等对社会有危害的组织,无任何政治问题。 2、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国家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此条限制,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执业资格,未通过者按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予以解聘);科研、医疗岗位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它岗位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正式录取的本科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可接收应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培训。 3、年龄要求。40岁以下。 4、健康要求。男性身高 四、考核和审查 应聘人员须参加理论、技能、面试和体检等考核。理论考试实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闭卷考试,技能考试实行模拟或实地操作考试。理论和技能考试均实行100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面试组考核,专家同意票数过半数以上为合格。 五、聘用待遇 1、工资福利。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助学金为:专科毕业生800元/月,本科毕业生900元/月。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为:初级(师)职称790元/月起,中级职称1090元/月起,副高级职称1400元/月元起,正高级职称1900元/月元起;享受超劳补贴等福利待遇。 2、社会保险。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种保险。 3、住房。医院按需提供临时宿舍,不提供福利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