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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青岛胶南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时间:2010-06-18 22:42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适应我市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精神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我市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0年胶南市卫生系统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10届和未签订就业协议的2009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招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下同)大学生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本科学历毕业生须胶南市生源(户籍)或在胶南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6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6日后出生),不受户籍限制。
4.符合考选专业(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
5.在校大学生(不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6.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单位。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0年6月17-18日8:30―11:30,13:30-17:00到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二楼,乘坐2路车到开发区医院下车)报名。
3.所需材料: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近期一寸同底版照片5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专业和姓名),同时填写有关表格。
2010年应届毕业生因不能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原件,报名时须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证明。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4.考务费:笔试考务费40元。对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的毕业生或农村特困毕业生减免考务费(含笔试和面试考务费)。拟享受减免政策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比例: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应聘职位要求一致,每人限应聘一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两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紧缺急需专业可适当放宽。
6.参加笔试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于6月24日15:00-17:00到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7.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笔试(100分)。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资格分数线,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最低资格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对审查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经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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