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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河南安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

时间:2010-06-18 22:34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对个别考核对象可采取走访毕业院校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因考核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张榜公示,同时在安阳人事人才网、安阳市卫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
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参加聘用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

咨询电话:0372-22995610372-5950702
 
附件:岗位表(简章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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