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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官渡区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2)

时间:2010-05-31 22:16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思维逻辑、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卫生人才网、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核和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由官渡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卫生人才网、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由报考本岗位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官渡区卫生局报到又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六、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邀请官渡区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招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7197729
监督电话:0871—7197843
 
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局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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