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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县2010年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招聘(2)

时间:2010-05-04 21:06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报考人员报名时只可填报1个录用单位志愿。为方便录用工作操作,原则上按专业对口进行竞岗,每人限竞1个岗位,影像、麻醉岗位出现第一志愿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低于岗位录用人数时,其录用的名额将从未被录用的考生(西医临床专业)中,按高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试卷由省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出题、制卷、评卷、等分。
1、笔试共考两个科目: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其中《公共科目》为各岗位必考科目,共用一卷,范围为卫生法规、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各岗位《专业科目》按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用书为范围;
2、考试形式:统一命题,闭卷考试;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在同等条件:A、高学历者优先;B、独生子女优先;C、具有本县户籍者优先;D、早毕业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阶段。
(六)考核
调阅预录人员档案,了解其在校表现及相关情况。考生必须提供: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page]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等额确定聘用人员。
2、入围者在公开聘用过程中,若有弃权者,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对考试、考核均合格的考生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7615385澄迈县卫生局:67623303
4、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呈报政府批准后由被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5、被聘用尚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两年内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给予办理转正手续;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经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聘用单位要解除合同,不予聘用,并报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备案。
6、聘用人员工资性质均为自筹。
七、监督检查
1、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在各重点高校、澄迈县政府网和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监督。
2、监督检查:在统一招聘过程中,接受澄迈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其它
(一)报名具体规定和考务事项,可在报名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咨询。
(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考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三)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未尽事宜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澄迈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丽敏0898-67616155
澄迈县卫生局
林维昌0898-67623303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澄迈县卫生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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