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四川省 浙江省 安徽省 江西省 江苏省 河南省 陕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内蒙古 黑龙江 河北省 辽宁省 吉林省 台湾省 福建省 湖北省 甘肃省 青海省 贵州省 云南省 湖南省广东省 海南省 宁夏 澳门 香港 广西 新疆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 页 > 招聘信息 > 广东省 >

2010年广东省乐昌市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招聘

时间:2010-04-29 23:15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内要彻底扭转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局面和举全市之力打赢计生翻身仗的工作部署以及创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计生专业队伍的现状,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医技人员和专业队工作人员二十六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医技人员3名,其中医生1名(定向黄圃镇)、护士2名(定向庆云和三溪镇各一名);计划生育专业队工作人员23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限乐昌户籍。
(二)、招聘对象、范围要求
1、医生:女性,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计划生育医学等专业,学历大专以上。
2、护士:女性,护理、助产专业,学历中专以上。
3、计生专业队工作人员:性别、专业不限,学历大专以上。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4日—5月6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乐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5583762。
(三)几点要求:
1、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纸),计划生育证明书;
3、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
5、考生需交报名费20元,考务费60元。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负责。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由市人事局和人口计生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page]
(二)面试
1、面试由市人事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照招考职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2、考核: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八、聘(录)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分别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经聘(录)用审批机关审核,并公示后择优录取。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聘为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医技人员,在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九、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及保险待遇。

------分隔线----------------------------
赞助商链接
推荐信息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