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四川省 浙江省安徽省 江西省 江苏省 河南省 陕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内蒙古 黑龙江 河北省 辽宁省 吉林省 台湾省 福建省 湖北省 甘肃省 青海省 贵州省 云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宁夏 澳门 香港 广西 新疆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 页 > 招聘信息 > 安徽省 >

安徽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

时间:2010-04-24 19:25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5月1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专业知识》 
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为《基础知识》(占40%)与 《专业知识》(占60%)合成。 [page]
(四)其他
1、博士生免试;硕士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可免试。
2、根据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招聘条件,且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学历、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 优生、英语等级或分数、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考核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生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 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由市卫生局从考试、体 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社局、市编办审核后,在滁州市人事人才网、滁州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市卫生局履行相关报批程序,用人单位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 用。
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市卫生局设立市直医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九、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072797。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市 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简章
 

附件二:《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分隔线----------------------------
赞助商链接
推荐信息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