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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事业单位招聘(2)

时间:2010-04-03 09:58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六、公开招聘人员的管理
根据区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劳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应届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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