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字串8
1、体检对象的确定。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 按笔试成绩占70%,实践成绩占30%的比 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为主排名)。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取前40名进行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事 局、卫生局、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合格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 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日。 举报 电话 县人事局 0912-8712556 县监察局 0912-8710474 县卫生局 0912-8710804 五、聘用
对招考合格人员实行聘 用制,签定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5年聘用合同(含见习期),聘 用时间为2010年8月,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和申请调动;考核不合格者,报经卫生局和人劳局同意,解除聘用关系。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受聘人员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且双方同意延续聘任合同的,如受聘人员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应当同意。
六、待遇
按照在编同类人员现行 工资标准执行。学士本科生年工资32412元,硕士研究生年工资33276元,并参加正常调资晋级。同时给予一定的激励政策:对本科生工作满三年后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1.5万元;对研究生上浮两级工资(295元/月),并在工作满三年后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3万元。 保险、福利等待遇和单位同类人员相同。参加工作时间按聘任录用时间计算。
七、其它未知事宜请咨询:
0912-8710804(府谷县卫生局)
0912-8712556(府谷县人劳局)
府谷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 章)
二O一O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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