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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发“双节”饮食提示:避免中毒慎食小龙虾

时间:2010-09-21 16:35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刊登《中秋节、国庆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指出,慎食小龙虾。如果生吃或吃半生不熟的小龙虾,不仅容易发生食物中毒,而且有导致肺吸虫病的危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提示中对消费者给出具体建议:

 

  不吃河豚鱼、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河豚鱼体内含有毒素,其毒性比氰化钠毒性高1000倍,0.5mg即可致人中毒死亡。该毒素性质稳定,高温烹煮和盐腌均不能将其破坏。

 

  慎食海(河)产品。螃蟹、蟛蜞、海蜇等水产品宜加醋调味杀菌,食前要反复冲洗。一些水产品如鳝鱼、甲鱼、河蟹等,只能活宰现吃,不能死后再宰食,因为这类水产品往往带有大量的致病细菌和有毒物质,死后会迅速繁殖和扩散,食用极易引起中毒甚至有生命危险。

 

  慎食小龙虾。小龙虾往往携带一些细菌和有毒物质,也可能携带了大量的肺吸虫,如果生吃或吃半生不熟的小龙虾,不仅容易发生食物中毒,而且有导致肺吸虫病的危险。

 

  日前,有南京市民反映,有一批使用了禁药存在药物残留的“问题甲鱼”马上就要送到南京市惠民桥水产品批发市场。据这位市民介绍,余杭附近的一些甲鱼塘,最近很多甲鱼出现腹部溃烂。为避免甲鱼大量死亡,养殖户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的鱼药,医治甲鱼的疾病。这位市民还告诉记者这批甲鱼有五六万斤之多。记者接报后,赶到惠民桥水产品批发市场,发现当晚确实有一批甲鱼运到市场,数量也和那位热心市民举报的差不多。慎重起见,记者赶紧将接到的举报通知给南京市有关部门。

 

  直到17日下午5点半,工商部门回复记者称:将抽检这批甲鱼,而就在等待调查的过程中,这批疑似问题甲鱼已经大半流向了市场。那么为何不能封存这批甲鱼,负责管理惠民桥水产品市场的南京白云亭工商所所长表示:由于甲鱼是生鲜类产品,所以在没有抽检结果的情况下,不便封存。

 

  目前最新的进展是南京市相关部门表示还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以确保甲鱼等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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