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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被当流浪精神病人收治 猝死北京精神病院(3)

时间:2010-11-15 09:58来源:新京报 点击:
 
  《救治意见》也规定了救治医院的责任:对于能够提供本人基本情况的病人,救治定点医院应及时联系病人亲属办理相关事宜。 
 
  但郝虎生说,家人从未接到来自警方和医院的电话,直到儿子死亡。 
 
  他说儿子随身携带了身份证。民警将郝雷送到医院后,填写了入院登记表,登记了郝雷的身份证号和地址。 
 
  “知道地址,他们为什么不能及时跟家里联系呢?”郝虎生曾就此质问派出所,民警回答说,第一天没联系上,后几天就耽搁了。 
 
  郝虎生认为此说法不能成立:“早上6点多人死了,医院9点就联系上了。(此前)警察一天都联系不上?” 
 
  “如果有关部门发现孩子时就联系我们,家里人及时赶到,也许会是另外一个结果。”郝虎生说。 
 
  【寻因】 
 
  尸检“一波三折” 
 
  郝虎生至今没搞清楚儿子为什么被送进精神病院。他唯一清楚的是,儿子被送入5天后,猝然离世。 
 
  病历显示,6月26日晨6点,郝雷目光呆滞,意识不清,口唇青紫,呼吸缓慢,尿失禁,经过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后,于6点45分死亡。医院认定:“心源性猝死”。 
 
  6月27日,郝虎生和哥哥到达后,在医院太平间,见到了郝雷的遗体。郝虎生看到儿子脖子发红,胸部发紫,怀疑其死亡或与外力有关。他向医院提出尸检的要求。 
 
  据郝虎生讲,他当天就提出了,医院也同意了,但过了几天又变卦了,称死亡时间过了7天,不能再做鉴定。 
 
  郝虎生委托律师,通过医院所在地的霍营派出所,向昌平公安分局提出尸检申请。 
 
  “经过了一波三折。真是太难了。”郝虎生的律师张淑亮说,昌平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一开始不同意尸检,理由是看不出外伤。 
 
  他们再次申请,警方提出这不是刑事案件,是医疗争议,应做医疗事故鉴定。 
 
  张淑亮说,昌平分局两次都是口头答复。他们要求书面答复,被拒绝。 
 
  郝雷死亡一个月后,7月30日,十八里店派出所所长约了郝虎生谈话,表示同意协助尸检,但鉴定费由家属出。 
 
  最终,郝虎生交了1万元,由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进行了尸检。 
 
  8月23日,在等待结果期间,郝虎生将儿子遗体火化,骨灰送回了老家。 
 
  临行前,十八里店派出所所长给了他500元路费。 
 
  之后,9月,郝虎生到河北保定打工。他说保定离北京近,跑起来方便些。 
 
  又过了一个多月,10月9日,鉴定意见书出来了。结果让郝虎生大感意外。 
 
  【鉴定】 
 
  “考虑”因药物致死 
 
  从鉴定意见书看,郝雷被送医院后,医院在没确定是哪种类型“精神障碍”情况下,进行了治疗。 
 
  检验显示,郝雷在医院期间,服用了治疗精神障碍的吩噻嗪类药物(氯丙嗪),出现多器官淤血,“部分心肌纤维断裂,窦房结临近组织内灶性出血,肺淤血、水肿”。鉴定认为:“符合吩噻嗪猝死综合征的病理学改变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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